机动车车船使用税
2010年01月23日
一、哪些车辆应当缴纳车船税
应当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使或作业的车船,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应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应税车辆、船舶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
三、车船税的征收标准
类别 计税标准
税额
(元)
载客汽车
大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每年每辆 540
中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每年每辆 480
小型客车: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每年每辆 360
微型客车: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每年每辆 240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年每吨(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业作业车和轮式浙江育婴师考试试题专用机械车) 60
摩托车
每年每辆 60
船舶
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年每吨 3
净吨位201—2000吨,每年每吨 4
净吨位2001—10000吨,每年每吨 5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年每吨 6
注: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
四、哪些车船免征车船税
免税车船包括: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车驳船),拖拉机,捕捞渔船,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使用的外交车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
五、车船税的其他减免规定
对农村和城市公共交通车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北京母婴护理中心据当地情况,给予定期减税、免税。非机动驳船只有与拖船连接才能发挥运输功能,因此,非机动驳船和拖船各按机动车船舶的50%征收车船税。
六、免税车船如何办理手续
1.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不需要税务机关的减免税证明,由代征人根据军队牌照、武警牌照和警用牌照直接来确定征免;警用车辆牌照的最后一位必须是红色的“警”字。
3.对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车辆、外交人员的免税车辆,需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免税证明,只有持免税证的车辆,才不征车船税。
七、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一)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原则确定:
1.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2.纳税人未按无锡母婴用品批发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新购置的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交强险”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
(二)车船税按年征收。机动车车船税实行按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计算,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一次性缴纳,即无论纳税人何时投保“交强险”(除新购置车辆、购买短期“交强险”外),都应从本年度1月1日起计算到年度终了之日止缴纳本年度应纳税款。
八、缴纳车船税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提供:
1.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
2.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环球母婴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
4.对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以外的免税车辆需提供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免税证及复印件。
5.已完税的机动车,需提供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本年度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6.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九、车船税的征收凭证是怎样规定的
1.扣缴义务人代收车船税,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并在开具“交强险”发票时在相应栏目开具车船税税款,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2.纳税人缴纳车船税获取保险单及发票后原则上不再开具完税凭证,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具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可于次月15日以后,凭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发票和身份证到车船税主管地免费母婴用品网店代销税机关开具。
十、哪些情况可以办理车船税的退税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2.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3.对新购置车辆,若购买交强险的日期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在同一月份,纳税人申请车船税退税的,应由保险机构主管地税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
4.纳税人在保单起保前退保或者重复投保,且扣缴义务人已解缴税款的,纳税人可凭有关资料申请退还税款。
十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月嫂公司人、代收代缴义务人应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母婴店铺网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注:昆明市区缴纳车船使用税,到所属辖区地税局要求带上去年的交强险保单代收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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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车辆应当缴纳车船税
应当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使或作业的车船,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应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应税车辆、船舶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
三、车船税的征收标准
类别 计税标准
税额
(元)
载客汽车
大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每年每辆 540
中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每年每辆 480
小型客车: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每年每辆 360
微型客车: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每年每辆 240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年每吨(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业作业车和轮式浙江育婴师考试试题专用机械车) 60
摩托车
每年每辆 60
船舶
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年每吨 3
净吨位201—2000吨,每年每吨 4
净吨位2001—10000吨,每年每吨 5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年每吨 6
注: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
四、哪些车船免征车船税
免税车船包括: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车驳船),拖拉机,捕捞渔船,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使用的外交车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
五、车船税的其他减免规定
对农村和城市公共交通车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北京母婴护理中心据当地情况,给予定期减税、免税。非机动驳船只有与拖船连接才能发挥运输功能,因此,非机动驳船和拖船各按机动车船舶的50%征收车船税。
六、免税车船如何办理手续
1.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不需要税务机关的减免税证明,由代征人根据军队牌照、武警牌照和警用牌照直接来确定征免;警用车辆牌照的最后一位必须是红色的“警”字。
3.对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车辆、外交人员的免税车辆,需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免税证明,只有持免税证的车辆,才不征车船税。
七、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一)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原则确定:
1.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2.纳税人未按无锡母婴用品批发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新购置的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交强险”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
(二)车船税按年征收。机动车车船税实行按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计算,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一次性缴纳,即无论纳税人何时投保“交强险”(除新购置车辆、购买短期“交强险”外),都应从本年度1月1日起计算到年度终了之日止缴纳本年度应纳税款。
八、缴纳车船税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提供:
1.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
2.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环球母婴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
4.对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以外的免税车辆需提供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免税证及复印件。
5.已完税的机动车,需提供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本年度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6.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九、车船税的征收凭证是怎样规定的
1.扣缴义务人代收车船税,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并在开具“交强险”发票时在相应栏目开具车船税税款,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2.纳税人缴纳车船税获取保险单及发票后原则上不再开具完税凭证,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具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可于次月15日以后,凭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发票和身份证到车船税主管地免费母婴用品网店代销税机关开具。
十、哪些情况可以办理车船税的退税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2.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3.对新购置车辆,若购买交强险的日期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在同一月份,纳税人申请车船税退税的,应由保险机构主管地税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
4.纳税人在保单起保前退保或者重复投保,且扣缴义务人已解缴税款的,纳税人可凭有关资料申请退还税款。
十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月嫂公司人、代收代缴义务人应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母婴店铺网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注:昆明市区缴纳车船使用税,到所属辖区地税局要求带上去年的交强险保单代收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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